根据国家、省、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全国文明校园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机动车文明出行
(一)机动车进出校园管理
1、公务来访车辆请提前报备
公安、消防、救护车、军车等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时,可以不经报备直接进入校园。上述车辆非执行紧急任务时,需办理临时登记。
各处室、二级学院来访的公务车辆请提前报备,没有提前报备的车辆一律视为外来临时来访车辆,按规定流程处理。
2、送货及施工车辆请提前报备
学院内设餐厅、超市及其他各经营单位送货车辆;学院及各部门联系的施工车辆请提前报备、登记领取车辆临时通行证。没有提前报备的车辆一律视为外来临时来访车辆,按规定流程处理。
3、外来临时来访车辆
外来临时来访车辆,严格履行登记、换证等手续,由接待人员到门口亲自接待,全程陪同、监督车辆规范停车。如果该车在校内有违停行为,参照学院教职工车辆违停管理有关规定,追究接待人员的责任。
4、严禁下列机动车进入校园
严禁各类共享汽车进入校园;除教职工通勤摩托车、公安交警摩托车外,严禁摩托车进入校园。
(二)机动车违停管理
不按照箭头方向停在规定车位上或压线占用相邻车位都属于违章停车。
1、学院教职工车辆的违停管理
第一次违停,禁用学院蓝牙,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当月奖励绩效工资和一个月的精神文明奖奖金;第二次违停,禁用学院蓝牙,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全年奖励绩效工资和全年的精神文明奖奖金。
在学院工作的非正式在编人员,第一次违停,禁用学院蓝牙,全院通报批评,同时扣除半个月的工资;第二次违停,禁用学院蓝牙,全院通报批评,同时连续12个月扣除半个月的工资。
2、有学院蓝牙但不是本院教职工的车辆违停管理
发现违停,禁用学院蓝牙,严禁再次进入校园。
3、临时来访车辆的违停管理
经批准进入校园的一切车辆请务必按箭头方向停在规定车位上,否则将被张贴违停告知单;既违停又没在车内显著位置预留挪车电话者,将被张贴违停告知单,上锁禁行,同时通知交警拖车。
被张贴过违停告知单的外来车辆,严禁再次进入校园;对不听劝阻,硬闯校园的所有车辆,直接一键报警。
二、非机动车文明出行
(一)非机动车进出校园管理
进入校园的非机动车一定要按照箭头方向停在非机动车车位上;严禁各类共享单车、外卖车辆进入校园。
(二)非机动车违停管理
1、学生的非机动车违停被上锁后,必须到安全保卫处写出书面保证才能放行。书面保证上应注明所在二级学院、专业、班级和辅导员的姓名、电话。安全保卫处负责将每天的非机动车违停情况汇总后上报学院创城办,由学院创城办决定通报范围。
2、目前,学院所有场所均已实现高清视频监控全覆盖,如发现故意破坏锁具者,须加倍赔偿锁具损失费,同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情节严重者,报公安机关处理。
三、进出校园时间、地点
每天21:00以后,学院南大门、西大门实行封闭管理。所有车辆从东门进出,行人可以从东门或北门的人行通道进出;没有学院蓝牙的车辆,21:00以后禁止进出校园,紧急或特殊情况下启用应急预案。
本办法自2019年10月10日起生效,由学院创城办和安全保卫处负责解释;自本办法生效之日起,原有车辆管理办法自动废止。
山东理工职业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