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遴选第二届全国航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推荐项目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部):
根据《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航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航空指委函【2020】6号)精神和要求,学院决定积极组织遴选优秀教学成果参加第二届全国航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内容
教学成果是指反映职业教育教学规律,具有创新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同时可复制、可推广,对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质量、实现人才培养目标产生明显效果的教育教学方案和教学改革研究成果。主要包括:职业教育研究与实践、专业建设与课程建设、教学管理、人才培养、教材建设等。
二、成果形式
教育教学研究成果的实施方案、研究报告、教材(数字化教材)、课件(软件)、论文、著作等。
三、成果要求
申报“第二届全国航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的教学成果应符合《教学成果奖励条例》规定的有关条件,重点支持能够针对当前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实施效果显著、具有创新点和应用推广价值的成果。
四、申报要求
1.请二级学院(部)认真阅读学习附件1:《关于开展“第二届全国航空职业教育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结合专业建设认真总结成果、凝练特色,按照要求认真撰写《申报书》(见附件2)。
2.10月15日下午4时前,以院(部)为单位于将申报书电子版发至教务实训处马玉OA,同时发送教学成果佐证材料清单。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教学成果奖推荐项目。
教务实训处
2020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