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二级院(部):
根据《济宁市知识产权(专利)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济市监字〔2022〕74号)规定,2022年度市级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工作已经启动,根据现行的管理办法及资助申请流程要求,现将申请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专利权利人为济宁市辖区内的机关团体、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和有经常居所的个人,专利授权公告日为2022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的国内授权发明专利、国外授权发明专利。两个及以上专利权人,在签署《专利权共有人同意书》基础上,仅一个专利权人可申报资助资金。
二、资助标准
1.国内授权发明专利
已经授权的国内发明专利,最高不超过2000元/件;其中,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授权发明专利,最高不超过5000元/件。
2.国外授权发明专利
已经授权的国外发明专利:最高不超过10000元/国家(每件专利最多资助五个国家)。
以上授权发明专利资助对象所获得的各级各类资助总额不得高于其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费用的50%,无法提供获得专利权所缴纳官方费用凭证的国内外授权发明不予资助;涉及转让的国内外授权发明专利不予资助。
三、提交的材料
国内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1.《济宁市专利一般资助申请表》1份;
2.专利证书首页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职务发明);
4.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职务发明);
5.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费用凭证复印件。
国外授权发明专利资助
1.《济宁市专利一般资助申请表》1份;
2.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
3.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职务发明);
4.身份证复印件1份(非职务发明);
5.获得专利权所缴纳的官方费用凭证复印件;
6.发明专利证书应附带证书译文,对出具证书译文的机构不作要求,但要保证译文的真实性;否则无效。
四、办理时间
即日起工作日期间均受理申报材料。请符合条件的同志于3月1日下午前将纸质材料送至东大台阶知识产权学院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知识产权学院邮箱zscqxy@126.com。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单位:知识产权学院
联系人:王翠青 15763732088/62088
邮箱:zscqxy@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