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市信息职业教育集团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信息职业教育集团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集团业务的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规,结合本集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1条 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集团的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
第2条 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预算;依法多渠道筹集办学资金;加强核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防止资产闲置、流失;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对经济活动进行财务控制和监督;定期进行财务分析,如实反映集团财务状况。
第3条 本集团的经费来源:
1、成员单位提供的赞助和支持;
2、集团所得到的政府拨款;
3、在核准的业务范围内开展活动或服务的收益;
4、其他合法收入。
第4条 本集团经费用于业务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和事业发展。
第5条 本集团的资产,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第6条 财务部门的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等各项制度,随时检查各项财务制度在学校的执行情况,如发现违反国家财税法规及本制度的行为,应予抵制,并及时书面上报。
2、审核集团的会计原始凭证是否符合会计工作规范的要求,是否符合国家的税务、会计的有关规定,对不合理、不合法、不合规的原始凭证应予拒绝受理,并且退回经办人。
3、确保按时按质按量向集团理事会提供反映集团经营情况的财务会计资料。负责集团年度预决算的编制工作,并就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差异分析,按时做好月度财务核算,并就月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分析。
4、严格审核集团的各项费用开支,审核集团收缴费是否符合物价管理规定
5、在坚持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协调好与各个部门的关系,做好服务工作,积极配合好集团领导,当好家,理好财。